进行DNA亲子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:
1、填写完整的《DNA测试申请书》,上面贴有本人和其声称的父或母的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,并按有参加DNA测试人员的右手指指模。按内地申请人数计 算,每人填写一份申请书。由于(女)与爸爸妈妈三人组成,简称三连体;如爸爸妈妈一方已经死亡的,由子(女)与父(母)两人组成,简称二连体。也可由多名子女与爸爸妈妈一起检测。
2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,子女投靠类的提供爸爸妈妈结婚证明复印件,老年人投靠类的提供申请人结婚证明复印件,交验原件。
3、申请人声称的爸爸妈妈或子女的香港澳门身份证、回乡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复印件,交验原件。
4、规定作DNA亲子鉴定的申请书。出入境部门在受理该项申请时,规定面见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爸爸妈妈或子女,并当场在申请表格上按下指模。确认受理后,向申请人签发《DNA检测受理通知书》。经过复核无误,统一组织检测。